張某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一案,成功爭取判處緩刑。
發布日期:2022-03-02 作者:肖廣靜律師
張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一案中,我方辯護意見概括如下:張某作案后明知他人報警,仍在案發現場等待,辦案機關進行詢問時,張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犯罪事實,依法應認定為自首。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。另外,本案受害者故意挑起矛盾,對本案的發生具有過錯,因此對張某應酌情從輕處罰。再者,張某愿意積極賠償被害人各項損失,其認罪悔罪態度較好。綜上請求法院對其判處緩刑。最終法院依法采納了我方辯護意見,對張某判處緩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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